前鎮運動中心

使用規範

課程購買、遲到、請假、缺課與補課規定,報名前請詳閱。

  1. 🧾

    1.課程購買

    • 選擇課堂類別與堂數,線上簽署合約後結帳。
    • 合約載明購買日期時間、購買團課堂數、購買票券種類。
    • 課堂可使用時間:依方案載明(一般為購買後半年內),逾期未使用的堂數視同放棄。
  2. ⏰

    2.遲到規範

    • 保留 10 分鐘;逾時以缺課登記。
    • 若會員仍要上課,自行承擔個人上課時間減少,不另外補課。
  3. 📝

    3.請假規範

    • 請假限額 2 次,第 3 次起算缺課。
    • 請於開課 2 小時前於「我的堂數」請假;請假當天起算 1 個月內可補課。
  4. 📅

    4.缺課規範

    • 缺課當天起算保留 1 個月內可補課,逾期視同放棄。
  5. 🌀

    5.災害假

    • 因天災停課時,請假當天起算保留 1 個月內皆可補課,逾期視同放棄;不計入請假次數。
  6. 👥

    6.報名與開課

    • 團課預約表上顯示目前報名人數,未滿開班人數則當日不開課,並以 LINE 或簡訊通知。
    • 尚未成功開課的時段可取消、改選其他上課時段,堂數退回。
    • 已成功開課的時段不予更改,僅有請假或缺課選項。
  7. 🏟️

    7.場地租借費用

    • 租借時間以 1 小時為基本單位,實際可租借時段依現場及預約狀況為準。
    • 籃球場(全場):每小時 $1,000,建議容納約 10 人
    • 韻律教室:每小時 $500,建議容納約 20 人
    • 羽球場 A/B/C/D:每小時 $290,建議容納約 4 人
    • 開放時段以各場地預約頁面顯示為準。
  8. 📋

    8.場地租借共通規範

    • 預約及付款:依中心公告方式完成預約及付款後,始完成場地預約。
    • 準時報到:請依預約時間至櫃檯完成報到,並依核定場地及時段使用。
    • 使用時間:租借時間包含進場、活動、器材整理及場地復原,不得提前占用或逾時使用。
    • 遲到:預約開始後保留 10 分鐘;遲到者仍依原預約時間結束,不予順延。
    • 人數限制:使用人數應依各場地規定辦理,不得超過建議或核定容納人數。
    • 場地用途:應依申請用途使用,不得擅自變更活動內容或使用其他未租借區域。
    • 禁止轉租:不得私自轉讓、轉售、轉租場地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第三人營利使用。
    • 商業/教學:收費教學、私人教練、招生、商業拍攝或其他營利活動,須事前申請並經中心同意。
    • 遵守現場管理:使用期間應配合中心工作人員之安全及場地管理指示。
  9. 💳

    9.取消、改期及退費

    • 使用日前 7 日(含)以前:退費 100%,可免費改期 1 次。
    • 使用日前 3~6 日:退費 50%,可免費改期 1 次。
    • 使用日前 2 日內、使用當日取消、No-Show:不退費、不提供改期。
    • 場館因素無法使用、天災或政府公告停止開放:退費 100%,可免費改期。
    • 改期須於使用日前 3 日(含)以前提出,每筆預約以免費改期 1 次為限;完成改期後不得再次申請改期。
  10. ⏰

    10.No-Show 預約未到規範

    • 預約時間前至開始後 10 分鐘內完成報到,為正常使用;遲到 10 分鐘內仍可入場,但原預約結束時間不順延。
    • 超過 10 分鐘未報到且未事先聯繫者,認定為 No-Show,場地得重新開放租借,費用不退費、不改期。
    • 累計第 1 次:系統註記及提醒;第 2 次:系統警示並告知再次發生將停權;第 3 次:暫停場地預約資格 30 日。
    • 使用者事前主動聯繫表示遲到,原則可保留至預約開始後 15 分鐘,但原預約結束時間不順延。
    • 天災、場館因素、政府停班停課等,不列入 No-Show;其他不可抗力由主管個案認定。
  11. 🧹

    11.場地清潔及復原

    • 正常使用:自行整理、器材歸位,不收費。
    • 輕微髒亂(少量垃圾、物品未歸位):現場要求自行清理。
    • 一般髒亂(大量垃圾、飲料或食物污染、膠帶未清除等):清潔費 $500 / 次。
    • 嚴重髒亂(大面積污染、嘔吐物、油污等):清潔費 $1,000 起 / 次。
    • 特殊清潔:需委外專業清潔者,依實際產生費用辦理。
    • 涉及額外清潔費時,由場館人員拍照存證並完成紀錄後辦理。
    • 場內禁止飲食及攜入具明顯氣味之食物;飲水請使用具有瓶蓋之容器。
  12. 🔧

    12.設備損壞及賠償

    • 正常設備耗損由場館自行辦理維修。
    • 發現設備異常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工作人員。
    • 不當使用造成損壞者,現場拍照或錄影並建立異常紀錄。
    • 確認屬使用者責任時,依實際維修費、零件費辦理賠償;設備無法維修者,依實際重置費用辦理。
    • 責任歸屬有爭議時,由場館主管確認後處理。
  13. 🏊

    13.游泳池票券使用規範

    • 游泳池優待票(單次):$50
    • 游泳池一般票(單次):$100
    • 游泳池月票:$1,500
    • 游泳池季票:$4,000
    • 游泳池年票:$15,000
    • 定期票自購買或開卡當日起計算,應於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,逾期即失效。
    • 優待票使用者入場時須出示符合優惠資格之證明文件。
    • 單次票限購票當次使用,完成核銷入場後不得重複使用。
    • 月票、季票及年票限本人使用,不得轉讓、借用、轉售或由他人冒用。
    • 每次入場均須完成會員身分確認及票券核銷;票券僅限游泳池開放時段使用。
    • 年票原則上不得因旅遊、工作等個人因素申請暫停;如因重大傷病、住院、懷孕或其他經中心認定之特殊情形,得檢附證明申請展延,每年度以 1 次為原則,每次須連續 30 日以上、最長 90 日。
    • 因天災、設備維修、施工或政府公告造成停館者,依實際停館情形辦理效期展延;例行休館及購票前已公告之休館日不另展延。
    • 已核銷之單次票原則上不辦理退費;定期票退費依購買時所簽契約及中心退費規定辦理。
    • 游泳課程、教學活動及其他付費服務不包含於一般入場票券內,另依公告收費。
  14. 🎫

    14.優待票

    • 65 歲以上優待票僅限現場購買,需出示證件。

規範如有調整以現場公告為準